
为认真贯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办法》,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民众消费,畅通农村金融消费者纠纷诉求渠道,提高基层民众的自我保护技能,了解和掌握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将消费者投诉变金融机构下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试行)》、《安阳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试行)》,7月13日,人行汤阴县支行在公共金融服务大厅门前,举行河南省首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暨汤阴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乡镇)授牌仪式。人行安阳中支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郭金生,汤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姬卫军,汤阴县司法局局长张敏杰,汤阴县金融办主任常守用及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域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负责人和十个乡镇司法所长(调解委员会主任)50多人参加成立和授牌仪式。与会领导为汤阴县韩庄等十个乡镇司法所长颁发汤阴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牌匾,人行汤阴县支行行长王金山为汤阴县韩庄等十个乡镇调解委员会主任颁发汤阴县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员聘书。人行安阳中支副行长郭金生、汤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姬卫军为河南省首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 近年来,根据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权案件发生数量和经济发达程度,人行汤阴县支行积极通过与司法局签订合作协议,发挥县司法部门人民调解的优势,受理、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并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咨询进行解答、宣传、调解,确保了为更多的农村群众提供金融消费信息服务、咨询投诉的平台。目前在全县十个乡镇都设有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并有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任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员,做到了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全覆盖。今后汤阴县支行将加强与上级行、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和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员的沟通,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促进银政、银企合作常态化,确保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人行汤阴县支行:王峰、张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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