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政府办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要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七、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印制和印信、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大型节庆活动的筹划、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加强对金融业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
十五、负责县政府的法制工作。
十六、承担县政府对外经济发展联络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行政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接待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