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宣传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二、制定全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三、负责记载全县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五、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