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全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研究全县教育发展的战略思路,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的改革;编制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和教育基本建设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扫盲等工作;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全县各类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捐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政策;对本系统各类学校和社会力量教育机构的教育经费进行指导、审计监督。
五、管理、指导全县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负责全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成人中专、成人高考工作;主管全县高中教育、初中教育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六、规划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负责规划、指导、管理学校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管理权限内的组织、人事调配、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承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局属学校的党务工作。协同县纪委(监察局)做好教育系统党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指导学校后勤改革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保密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