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金融办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金融、保险等工作的决定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修订地方性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编发武山县金融工作动态,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意见与政策建议;
(四)协助有关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我县中小企业和小额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五)负责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及当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日常联系和合作,做好配合、协调、考评和信息交流工作,实现政银、银企的共同发展;
(六)协助、配合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强化地方财政注入资金的监管,大力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
(七)负责全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八) 进一步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开辟各种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服务、中小企业、妇女小额担保、再就业等一系列贷款的扶持力度;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