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
来源:   时间:2015-11-27  浏览 人次

    汤阴县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推进科技兴汤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的建议;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及乡(镇)科技工作。

    二、拟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指导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机制的建立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优化全县科技资源和人才资源的配置。

    四、负责推动全县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组织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促进和推动全县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

    五、负责全县科技管理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措施;负责全县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六、协调指导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制定全县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

    七、制定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县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保密、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和技术市场等工作。

    八、制定全县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制定推动全县非国有科技实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县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县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全县专利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县地震办公室。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中共汤阴县委  汤阴县人民政府  承办:汤阴县发改委 中国人民银行汤阴县支行  技术支持:汤阴县信息中心
电话/传真:0372-6208696  地址:汤阴县人民路中段52号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豫ICP备130151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