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流动治超卸货场所的公示
发布:张学锋   来源:县交通局             时间:2016-09-26  浏览 人次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部〔2016〕62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货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规定,汤阴县交通运输局流动治超用于消除超限车辆违法状态的两个场所为:汤阴县城关绕城路永宾停车场(位于南环路中段路北云光社区对面)和高志宾停车场(位于铁东路与志得街交叉口东南角)。

 

 

汤阴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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