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大任命我为环保局局长,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接受监督。认真学习和模范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主动争取人大对环保事业的支持、参与、帮助和指导。
二、恪尽职守,勤政廉政。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在人大及常委会监督下,坚持把服务全县科学持续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汤阴的碧水蓝天作为第一责任,把保障汤阴的环境安全作为第一要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抓好污染减排,切实加强污染防治,严格落实环保准入,强力推进环境执法。搞好勤政廉政,服务群众。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秉公办事、阳光行政,坚决执行中央和地方各级反对“四风”、改进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的各项要求,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让组织放心,让百姓满意。
敬请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我进行监督!